主要有以下4种类型资质可申请科目及学分豁免:
1.学位课程科目;
2.参加交换/交流生计划所获成绩的科目;
3.参加校外暑期课程所获成绩的科目;
4.考试/资格证。
1.申请途径、流程
学生须登录学生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指南可参考教务处官网
学生在提交前,须仔细阅读系统中申请界面所列的相关说明,并按照说明要求提交申请及补充材料。申请提交后,首先由所属或开课学院进行审批,待学院审批通过后,会由教务处进行终审。
2.材料准备
递交申请时须附上有关成绩单或证书副本并携同正本以供查验;若以校外修读通过科目申请豁免,须提供外校发出的正式成绩单/证书、科目简介/上课时间表、最新的本校非正式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以辅助审批。
3.获取结果方式
a.申请提交后,学生可在系统中查看审批流程、进度。审批结果会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学生,学生收到邮件后可按照邮件指引登录系统查询审批结果和审批意见(如有)。
b.学生可通过非正式成绩单查看目前已获批准通过的豁免总学分。
在接到学院审核通过的材料后,教务处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进行复审。(工作高峰期,如学期初和学期末,处理时间会适当延长)
因科目及学分豁免的评定由相应学院进行,具体的评定标准可咨询学院。
如果学生已转专业,建议咨询学院此前获批的科目及学分豁免是否需要重新审批。
如非学生未能控制的特殊情况,已通过的科目/学分豁免不能撤销。若有特殊原因需撤销已通过的学分豁免,可通过邮件向学院及教务处提出撤销申请,阐明撤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如对已通过/未通过的学分豁免申请存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审批时的评定标准。如确实存在评定失误,可重新提交申请至学院审批。如果重新提交的申请获批,将覆盖原批准通过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