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常规修业期限届满后延长修业期的申请,须于常规修业期限最后修业学期加退课周提出。

2.每学期初,教务处会向预期于该学期毕业的学生发送通知邮件,提醒学生与毕业相关注意事项。收到邮件的学生如有延期毕业的需求,可根据邮件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交更改预期毕业学期申请。

3. 提交更改预期毕业学期申请时,应附上成绩单及其他补充材料,交至所属学院。若学院审批通过,申请会自动传递至教务处审批,并由教务处最终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批结果,反之,由学院通知学生审批情况。
与修业年限和毕业相关的规定,可查询教务处官网的大学规章

若学生无法在常规修业期(四年)完成学业要求,在其延期毕业期间,学费应该按照学分制进行计算及收取。具体计算方式及缴纳方式请咨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