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成绩会在考试结束后的一个半月至两个月内发布在学生信息系统(SIS)。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的两周内,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同学可以与任课老师及学院进行沟通;若同学有理由相信任课老师在评分过程中存在程序性错误,且与任课老师及学院沟通阶段没有解决,可在教务处官网下载投诉表格,填写完成后向大学申诉。
学校目前采用的评分方法是「果效为本」的方式,授课老师需在授课开始时对所有学生公布评分标准。
现有的GPA类型有累计平均积点(Cumulative GPA),学期平均积点(Term GPA),主修科目平均积点(Major GPA)。
平均积点计算法为以所修读科目学分为权数对变换积点进行加权平均(包括不及格科目在内)。成绩等级与变换积点对照表请参照本科生总学则第9.2条。
累计平均积点:每一门科目的成绩的变换积点乘以学分再相加的总和,除以已修学分总和。
学期平均积点:该学期内每一门科目的成绩的变换积点乘以学分再相加的总和除以该学期已修学分总和。
主修科目平均积点:学院院务会规定的主修科目的成绩的变换积点乘以学分再相加的总和,除以主修科目学分总和。
重修科目的所有成绩都将计入GPA(采用优/及格/不及格等级制度的科目除外),都将在成绩单中和其他所有科目一样正常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