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审核会在预计毕业学期末开始进行,一般在该学期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完成。毕业审核结果通过邮件告知。
截至预计毕业学期未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经批准可延长修业期,修读若干科目以达到要求。
学位等级评定对于主修科目平均积点及所有科目平均积点均有最低要求,满足该最低要求的学生方获推荐至对应荣誉等级。具体规定参照本科生总学则第13.0条。
跨学院转专业需按照新专业的修读计划(study scheme)进行修读,是否需延期毕业视学生是否完成新专业毕业要求而定。原专业的科目若不属于新专业的修读计划范围内,可算作自由选修。具体课业安排及学习情况可咨询学院。
毕业本身所需要求不变。若学生于毕业审核后已满足主修课程的毕业条件即按正常毕业处理。副修要求未完成不会影响毕业,惟未完成之副修不会在毕业成绩单上体现。
若已申报过副修,在满足第一主修课程的毕业条件下,须完成副修课程的修读计划 (study scheme) 中所规定的课程要求,及遵循本科生总学则第4.4条之科目豁免规定。
部分主修与副修的同类科目可以相互认可,在计算毕业所需的总学分时,这些科目的学分只能计算一次。具体要求需按照所属副修专业的修读计划(study scheme)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