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不得重修已修毕并获及格成绩的科目;惟按本学则规定必须重修者除外。倘某科目及格但仍须重修,则该科目学分在学生毕业所需学分中只计算一次。所有修读科目(包括重修)的成绩均须计入平均积点。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我校没有科目允许学生成绩合格后重复修读。若重复修读已通过的课程,课程学分和成绩将不被认可。
如果不及格的科目为必修科目,那么学生需要重修获得相应学分,以满足毕业条件。
在预选课前一周或者两周,教务处将通过邮件向学生公布课程开课信息。
预选课阶段的开课信息包括科目列表、科目名称、开课班级数量、授课教师、授课语言、课程名额、选课要求(含先修条件,同修条件、互斥条件)等。
秋季学期:7月下旬;
春季学期:11月中下旬;
暑期:3月下旬;
课程预选的具体安排,请以教务处邮件通知为准。
大一第一学期,除个别课程需学生选择,其他课程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务处将根据大一学生的课程选择编排课表。
从大一第二个学期开始,学生需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选课。
学生可以自主安排修业计划,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学生若不按照学院制定的修业计划修读科目,可能存在延毕风险,请慎重考虑,建议事先咨询所属学院或学术导师。
当学院判断学生有必要于此学期必须修读某科目,可能会在选课前为学生提前加选特定课程。如果学生决定退选此类课程,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该课可能不会每个学期都开设;
2.该课可能是其他课程的先修科目,如果学生未修读,届时会影响加选其他相关科目;
3.在不同的学期,学院会根据学生整体修读情况,为特定学生预留科目名额。如果学生退选了预先安排的科目,在之后学期修读时,可能不是该课程的目标学生。届时学生若希望加选该科目,需向开课学院递交加课申请。
转专业
学院内部转专业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
跨学院转专业通常在每年7月进行,具体信息请留意教务处发出的通知。学生须登录学生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后由拟转入学院进行审批,可参考教务处官网——转专业的相关信息。
转专业申请审批结果在申请截止后两周内由学院公布。学生须在学生信息系统确认接受已获批准的新专业。转专业结果将通过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所有成功获批准并确认新专业的学生,均会收到由教务处发出的正式批准函件。
副修
具体申请要求可参考教务处官网——各项申请中相关信息。在常规修业学期均会开放一次(即加退课后),教务处将以邮件形式提醒学生关于副修申报的相关信息,届时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