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请假未超逾一周,需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课程请假的申请,如因病需请假少于一周,学生必须呈交合资格医生签署的证明文件;因事假请假少于一周,必须申明请假理由及递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将先由任课老师审批,再由所属学院审批。学生可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查看审批进度,最终审批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学生。
根据学则8.1规定,学生缺席课堂/规定活动后,应向有关教学人员申请准予补足所缺的必须课业。
审批流:任课教师 > 主修课程/学院
任何与注册时所提供的身份证及护照记录不一致的信息,均可至教务处咨询修改事宜;对于教育部严令禁止的个人信息违规变动,教务处一律不予受理。
主要有以下4种类型资质可申请科目及学分豁免:
1.学位课程科目;
2.参加交换/交流生计划所获成绩的科目;
3.参加校外暑期课程所获成绩的科目;
4.考试/资格证。
1.申请途径、流程
学生须登录学生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指南可参考教务处官网
学生在提交前,须仔细阅读系统中申请界面所列的相关说明,并按照说明要求提交申请及补充材料。申请提交后,首先由所属或开课学院进行审批,待学院审批通过后,会由教务处进行终审。
2.材料准备
递交申请时须附上有关成绩单或证书副本并携同正本以供查验;若以校外修读通过科目申请豁免,须提供外校发出的正式成绩单/证书、科目简介/上课时间表、最新的本校非正式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以辅助审批。
3.获取结果方式
a.申请提交后,学生可在系统中查看审批流程、进度。审批结果会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学生,学生收到邮件后可按照邮件指引登录系统查询审批结果和审批意见(如有)。
b.学生可通过非正式成绩单查看目前已获批准通过的豁免总学分。
在接到学院审核通过的材料后,教务处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进行复审。(工作高峰期,如学期初和学期末,处理时间会适当延长)
因科目及学分豁免的评定由相应学院进行,具体的评定标准可咨询学院。
如果学生已转专业,建议咨询学院此前获批的科目及学分豁免是否需要重新审批。
如非学生未能控制的特殊情况,已通过的科目/学分豁免不能撤销。若有特殊原因需撤销已通过的学分豁免,可通过邮件向学院及教务处提出撤销申请,阐明撤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学生可参考教务处官网考试请假申请指引,线上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考试当天的医院急诊病历)。
注意:考试请假申请表须在该门科目考试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考试请假申请只适用于大学期末考试,申请理由仅适用于学生未能控制的特别原因,如突发疾病等。忘记考试时间等个人原因不得作为申请理由。学生未准许而于任何考试缺考,该考试成绩作不及格计算。学生如获准考试缺考,由有关课程决定另行考核,且须于考试周结束后十五天内完成补充考核安排。
Exam Type 考试类型 |
Open Time 开放时间 |
Approval Procedure 审批流程 |
Centralized Final Examination 大学统一管理期末考试 |
At the end of Term 1 or Term 2 于第一/第二学期期末开放 |
Students submit the application, upload → Course Offering Schools → Registry Office instructor’s approval and supporting materials 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老师同意文件及证明材料→开课学院 → 教务处 |
Non-Centralized Examination* 非大学统一管理考试 |
- At the end of Summer Session 暑期期末开放 - As specified by relevant course offering schools (for other examinations) 由各开课学院规定开放 (适用于其他考试) |
Students submit the application, upload → Course Offering Schools instructor’s approval and supporting materials 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老师同意文件及证明材料 → 开课学院 |
*非大学统一管理考试指由各开课学院独立管理的考试,包括暑期考试和学院安排的个别科目期末考试
1. 学生在提交申请前,须仔细阅读系统中申请界面所列的相关说明;
2. 所有的申请资料须合并成一个文档进行上传;
3. 学生可在系统中实时查询申请审批进度。如有审批正在进行,请及时关注审批状态。